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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0年年度和2021年定期交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0-12-11 16:36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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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省运输中心、省交通执法总队、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

  根据近期交通运输部对统计工作的部署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2020年年度和2021年定期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20〕173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福建省2020年年度和2021年定期交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填报要求

  (一)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1.公路水路运输方面:

  (1)内河航道有关变更情况表(交行统W101、102、103、104、105、106表):请省港航中心组织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港口中心(局)做好内河航道基础数据库的维护,并在部返还的上年度内河航道数据基础上更新。用单机版系统报送。

  (2)贫困地区农村客运基本情况表(交行统H108 )、公路旅客营运车辆拥有量(交行统H201 )、公路货物营运车辆拥有量(交行统H202)涉及福州、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7个设区市的52个贫困县须分县填报。

  (3)道路货运规下业户运输量月报(交行统H302):利用企业一套表系统报送,请省运输中心为主,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配合做好测算工作,其中:省高速集团请每月后3日提供高速公路车货总重和高速公路车货总重*里程数据及按车牌分高速公路收费数据;省公路中心请每月后3日提供全省普通国省道货车日均交通量数据及分地市同比增速。

  2.港口方面:

  “港口码头单位一览表”(交行统P101表)必须在部返还的上年数据基础上更新,不得删除原始记录,不允许修改唯一标识码,汇总数与年快报数据要基本一致。新增泊位注意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完成情况的有关数据相衔接。

  3.城市客运方面:

  (1)省级职责分工:省港航中心负责城市轮渡报表的统计,其他城市客运报表由省运输中心负责统计。中心城市特指福州市和厦门市。

  (2)城市(县城)客运交通基本情况年报(交行统U101表)、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情况年报(交行统U301表)、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情况月报(交行统U302表)均采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简称“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报送。巡游出租汽车客运量=载客车次总数*载客人数系数,各设市城市和县城的载客人数系数若有调整,需经省运输中心审核后,地市正式文件报厅同意。

  (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制度

  1.各单位要按照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如实填报投资额、资金来源。如有特殊情况,须附合理备注说明。

  2.交统投 5 表续表 2 的填报项目生产能力名称和建设规模,须与交统投 4 表续表 4 相一致。并注意高速公路、 内河航道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新改建港口码头泊位生产能力要与运输年报基础设施数据衔接一致。

  3.投资(扶贫)年报应分项目填报。其中,贫困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母项目、独立扶贫项目需填报交统投4、5、6表,贫困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子项目需填报交统投4、5表。

  (三)福建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1.名录库:每月25日前须完成当月信息更新维护。道路基本单位名录库业户数需与运政库记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匹配。

  2.能源消费情况表均为年报,要注意能源消费量须与生产量相匹配,并注意不同能耗计量单位,及计量单位间的换算。

  3.从2021年1月起,内河旅客运输量及规上道路货物运输量月度数据通过“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出数,各有关单位要保障月度企业报送率及数据质量。

  4.城市客运年报的填报范围是全省范围。“城市公共交通月度运营情况”(交企统U203表)的填报范围是中心城市,即福州市和厦门市。

  5.本年新增船舶受电设施安装使用情况(交企统W206表)、港口岸电设施建设使用情况(交企统P206表)2张对岸电情况的统计表,由厅科教处牵头,省港航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及沿海各港口中心(局)督促经营业户通过“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采集、填报。

  6.交企统U103-1表、交企统U103-2表、交企统U103-4表、交企统H104-1表、交企统P104表、交企统H203-1表、交企统U203表、交企统W203表、交企统P203-1至交企统P203-5表、交企统W206、交企统P206表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采集数据,其余报表采用非全面调查的方法获取数据。

  (四)交通运输扶贫统计调查制度

  1.职责分工: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要做好扶贫数据汇总工作,厅直各有关单位及7个设区市交通局要做好各自省、市层面数据的审核把关,并须留存分县统计数据备查。

  2.本制度所填数据须与投资统计、综合运输统计、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等相关业务数据有效衔接。

  (五)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调查制度

  1.职责分工:省公路中心负责全省普通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和全省公路交调汇总工作。省高速集团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报省公路中心汇总。

  2.省公路中心、省高速集团应进一步提升交调设备实时在线率和数据质量,及时报送月度重要路段货车交通量同比增速,为复核当月全省公路货物运输量提供准确参考。

  (六)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制度

  1.职责分工:省公路中心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数据审核、汇总工作。省高速集团、各设区市(区)交通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数据采集、填报、审核、汇总等工作。

  2.各有关单位应重视加强年度间数据的追溯衔接关联审核,并注意所填数据与其他统计报表制度的衔接。

  (七)统计分析

  各单位要重视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季度分析报告季后次月10日前上报,要反映当季及累计报告期情况,涵盖交通运输经济运行主要领域,包括运行特征、主要问题、走势预判、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福建省2020年年度和2021年定期交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下载地址为:http://jtyst.fujian.gov.cn/zwgk/tjxx/tjfgyzd/。

  二、软件要求

  (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及交通运输综合统计中的交行统H108表、交行统H201表、交行统H202表、交行统W201表、交行统Z901表、交行统P101表、交行统P901表、交行统H301表、交行统W301表、交行统H311表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省级统计监测系统”)报送。

  (二)交通运输扶贫统计及交通运输综合统计中的交行统W101表、交行统W102表、交行统W103表、交行统W104表、交行统W105表、交行统W106表使用交通行业综合统计信息管理平台(单机版)报送。

  (三)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及交通运输综合统计中的交行统H302表、交行统A104表、交行统U101表、交行统U301表、交行统U302表使用“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报送。

  (四)交通运输综合统计中的交行统A104表使用交通运输基本名录库信息管理系统报送。

  (五)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使用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系统报送。

  (六)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使用福建省公路统计年报系统报送。

  具体网址:

  “省级统计监测系统”http://112.111.2.117:30053/fjtj(互联网区)、http://10.1.28.163:8001/fjtj(政务内网区)。

  “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s://lwzb.catsic.com/

  “交通运输基本名录库信息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s://mlk.catsic.com/

  “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220.160.52.49:61618/jd/

  “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fj.sintoon.cn:6024/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统计,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2020年年报和2021年定期报表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2.福建省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制度

  3.福建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4.福建省交通运输扶贫统计调查制度

  5.福建省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调查制度

  6.福建省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制度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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