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5-0109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5〕1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5-06-04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关于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5-06-06 08:00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省高速集团,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省气象台2025年5月29日9时20分将暴雨预警调整为“IV级”。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5月29日12时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省厅应急办决定于5月29日12时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关注分散性降雨,加强对地灾点、高陡边坡等重点部位监测巡查,做好相应防范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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