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4-0054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04-04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关于启动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04-06 00:00
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厅直各单位,武警交通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省防指《关于启动防暴雨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2号)。预计4月4日,三明大部、莆田大部 、龙岩、南平、福州、宁德、泉州和漳州有暴雨,局部大暴雨。24小时累计雨量50~100毫米,局部15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60毫米。根据《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4月4日8时启动防暴雨IV级应急响应。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启动防暴雨IV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单位密切监视雨情动态,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预警提示和预判调度,提前做好隐患排查、转移避险、应急力量预制集结等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及时组织水毁路段抢修处置,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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