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601-2026-0078
  • 文号: 闽交科教函〔2026〕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6-04-29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45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6-04-30 08:00

省发改委:

  《关于支持平潭建设氢能零碳示范岛,打造两岸融合发展绿色标杆的提案》(20261452号)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关于氢能车辆推广与加氢站建设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构建“海陆空一体化氢能交通体系”氢能营运货车、公交车辆等示范应用,开展“制氢加氢一体站”试点,并探索在港口布局氢网点,提升绿氢消纳水平。

  、关于氢能船舶、无人机及两轮车应用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推广氢能营运船舶,用于海上观光与离岛接驳;支持金井、澳前港区建设“零碳港”,推动港作机械新能源替代。

  、关于液氢专用码头规划。我结合福州港、厦门港国际航线布局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积极推动绿色燃料加注点规划建设,逐步实现东南沿海区域绿色燃料规模化供应。目前,液氢专用码头及相关储运设施尚未纳入省级相关规划,后续我厅结合发展需要适时纳入新一轮港口规划统筹考虑

  、关于基础设施零碳化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新改建公路应用温拌沥青等低碳材料,主要交通枢纽建设“光储充检”一体化站,提升绿电消纳能力。

  下一步,我厅将支持平潭氢能交通纳入省级规划,推动加氢站与交通枢纽融合建设,深化两岸绿色交通标准互认,助力平潭打造海岛零碳交通示范区。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卢 琛

  联系电话:0591-87077135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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