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201-2026-0097
- 文号: 闽交安函〔2026〕1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6-05-18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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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香春代表:
《关于强化国省道穿村镇路段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第1785号)由我厅会同省公安厅办理。现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普通国省道条件不断改善,货运车辆转国省道通行有所增加,国省道穿村镇路段交通安全风险有所上升。您非常重视国省道穿村镇路段交通安全管理,提出的三方面意见对于提升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今后行业管理实践中吸收借鉴。
一是全力整治道路隐患,因地制宜强化路段安全管理。我们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提升,重点排查治理国省道城市集镇新建成区、城乡结合部路段隐患。2025年全年,全省共排查穿村过镇路段1962处。针对穿村过镇路段行人、非机动车不易被发现的问题,通过设置人行横道、物理隔离设施、警示提示标志,及改善视距和夜间照明条件等措施,强化安全提醒和防护。2025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3%,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77.8%,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关于您提出的划定货运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的建议,上级公安部门已有明确规定。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要求,“除城市政府明文规定禁止货车通行的城市核心区、古城保护区等特殊区域外,其他区域严禁24小时禁止所有货车通行”“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原则上不再限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积极推动市县对已城镇化的国省道路段设定货车限行。如S305福清段因高度城镇化,该省道已成为城市道路的一部分,福清市因地制宜实行了货车限行。同时,按照深化货车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八项措施,我们持续优化货车通行环境,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明确1条道路作为货车通道,通过增设物理隔离、标识标线、加强线路诱导,缓解穿村过镇路段货车通行压力。目前全省已划定96条货车通道。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积极探索,切实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二是提升公路安全设施保障,加强省级规划衔接支持。我们通过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民生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5年全年累计完成普通国省道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889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247公里、普通公路危桥改造182座,进一步强化国省道安全保障和防护能力。
您建议从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撑,为我们提供了重要参考。“十五五”时期,我们积极谋划,在促进山海协作、城乡融合方面,提出要推动承担通勤功能的普通国省干线快速化改造;在加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方面,开展普通国省道路况提升攻坚行动,持续提升公路路况水平。下一步,按照您的建议,我们将持续强化国省干线穿村过镇路段的改造和安全设施保障,从源头整治道路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数据共享,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我们持续加强监控和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工作。监控数据方面,已向交警实时推送全省高速公路1249个门架及458个收费站的高速公路抓拍数据及全省高速视频监控数据;交警提供国省道卡口数据,累计共685个卡口。另外,我们已实施建设高速卡口监测设备100套,拟于6月底前完成建设。执法数据方面,目前交通运输部门的执法数据通过“闽执法”数据汇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由省大数据中心统筹对接;公安交管部门定期向交通运输部门抄送存在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车辆、企业。同时,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闽交运〔2026〕7号),加快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行政许可、执法处罚、交通事故等政务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全省公安交管、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常态化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严查“三超一疲劳”、分心驾驶等行为。2026年以来,共查处货车超载3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9801起。
您建议增设非现场科技治超点位,有利于加密货车超限超载监测监控覆盖面。目前,全省已设有275处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根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二条,支持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辖区情况,因地制宜增设技术监控、优化科技治超布局,持续提升我省货车的科技治超水平。
感谢您对福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黄超
联系电话:0591-87077001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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