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301-2024-0009
  • 文号: 闽交规〔2023〕5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01-0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延长实施《福建省高速公路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01-10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高速集团:

  经省政府同意,延长实施《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方案>的通知》(闽交规〔2021〕45号),即由2023年12月31日延至2024年12月31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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