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荣泰 通讯员 郑晓珊) 日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在漳州市签订《粤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作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提出构建两省“经验互鉴、执法互动、信息互通、联席互商”的跨区域执法联动工作机制。
根据《框架协议》,粤闽两省将从全面加强两省执法协作、共同营造区域协作“共商、共建、共享”良好环境入手,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信息平台建设、科技执法创新等方面展开合作,携手促进区域高质量协调发展。
《框架协议》签订后,两省毗邻市(县)将开展省界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查处客货车非法营运、“两客一危”车辆违规经营、货车超限等违法行为;聚焦信息共享、系统对接、标准统一、知识库共建等内容,研究制定务实举措,实现交通运输执法违法代码统一、违法标准认定统一、违法处理结果互认;建立两省联席会议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推动落实跨区域协作工作。
双方还将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执法场所和信息化建设、综合执法监管、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等情况展开交流,相互借鉴综合执法工作好经验、好模式,共推两省交通运输事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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