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月8日至10日上午,厅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向省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党支部、省交通经济信息中心党支部、省福州港执法支队党支部、省湄洲湾港执法支队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向省福州港中心党委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楠出席会议,并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存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推动单位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不足等问题。在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方面,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严实、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在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存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不够规范、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等问题。在聚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存在推进上一轮巡察整改、审计整改不到位或成果运用不够充分等情况。
黄楠副厅长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要压实责任,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重要契机,按照四个“相结合”即坚持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结合、全面整改与立行立改相结合、督促指导与追责问责相结合、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三要统筹推进,以巡察整改助推高质量发展。将巡察整改与促进发展统筹结合、一体推进,以巡察整改强化干部政治考察,以巡察整改促进工作提升,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厅各巡察组、厅巡察办有关负责人及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厅直纪委书记,被巡察单位有关同志参加反馈会议。【厅人事处(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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