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主 题: | 福建省在建公路工程项目今年有采购安责险的是否可直接列入安全生产费结算。 | ||
信件类型: | 相关咨询 | ||
信件内容: |
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2022-12-14发布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 136号)(http://yjt.fujian.gov.cn/zwgk/czzj_gb/zxzj/202212/t20221214_6079019.htm) ,附件中第四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中第九条(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责任险(安责险)可做为安全生产费的支出,请问福建省在建公路工程项目今年有采购安责险的是否可直接列入安全生产费结算。
提问时间:2023-03-06 提问人: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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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于2022年11月21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其中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支出:”第(九)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畴。
答复时间:2023-03-07
答复部门: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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