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务信箱 >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
一、办理依据
交通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办法》(交运发〔2014〕249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12328电话,是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交通运输行业社会公益性服务监督电话,用于受理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海上搜救、海事、救助打捞等业务领域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意见建议。
二、承办机构
各地市12328分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属于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海上搜救、海事、救助打捞等业务领域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意见建议。
五、申报材料
投诉类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其他类不提供材料。
六、服务流程
当按照统一受理、即时答复、分类转办、适时跟踪、办结归档、抽查回访的基本流程
七、服务时限
12328电话办理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制。
对于信息咨询类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在接到转办事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于意见建议类事项,应当在接到转办事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于投诉举报类事项,应当在接到转办事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4层
电话: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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