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通航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意见征集
征集时间:2024-09-18 至 2024-09-30 状态:已结束
我厅于2022年12月7日印发《闽江干流通航管理办法(试行)》(闽交〔2022〕8号)(附件),自施行以来,对规范闽江干流通航秩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该办法试行期即将到期,我厅计划结合实际修订后重新发布,现公开征求修订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fujian.gov.cn/hdjl/)“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8350035445@163.com。
3.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邮编350001),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方式: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电话:0591-87077125,传真:0591-87500866。
附件:《闽江干流通航管理办法(试行)》(闽交〔2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