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5-0152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5〕3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5-08-14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省高速集团,厅直相关单位:
福建省气象台13日12时将“台风预警”提升为Ⅱ级,发布“暴雨预警Ⅲ级”。省防指决定于13日12时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Ⅱ级,并同步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省厅于13日12时提升台风防御响应为二级、启动强降雨三级防御响应。今年第11号台风“杨柳”今天13时前后在台湾台东县太麻里乡沿海登陆,预计将于今天夜间至14日凌晨在福建厦门到广东汕头一带沿海再次登陆(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经过研判,预计本次台风“杨柳”将重点影响我省中南部区域:其中12级平均风将重点影响漳州诏安、东山、云霄、漳浦。10级平均风重点影响漳州全市、厦门海沧、湖里、思明、集美 。250毫米降水主要集中在漳州诏安、东山、云霄。
请各单位按照今天部调度会部署要求,落实好省厅应急办安全调度提示函中的重点事项,密切关注台风可能带来的大风、降雨影响,周密部署,及时启动或调整防御应急响应,采取主动防御措施,严格按照“三管三应三落实”要求,坚决果断组织关停管控、转移避险,扎实做好应对工作。督促提醒受影响范围的港口企业,内河客渡运要主动关停,落实防风防雨措施。要在公路“响应、巡查、管控”上落实关键措施,强化主动性防御管控,特别是对夜间山区红色预警路段要把关、停作为重点防御措施。要强化驻地灾害防范,对触发汛期防灾避险判定条件的工程项目做到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要督促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运营单位以及道路运输企业等,在当地发布红色气象预警时,把“关停”作为重要选项。
请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省运输中心、省交通质安中心、省交通保障中心加强对下调度指导,督促落实各项防御工作。
请厦门、泉州、漳州、龙岩市交通局,厦门港口局、省泉州港中心、省湄洲湾港中心于8月13日15:00前、20:00及8月14日8:00,简要报送本地本行业领域防台风工作情况:包括对下调度提醒情况、采取的相关防御措施(包括巡查排查情况)、台风影响情况(停运、停航、停工等情况)、下一步工作等。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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