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湄洲湾港港口章程的通知
闽交〔202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2020-2035年)》(闽政文〔2021〕31号),湄洲湾港范围涵盖莆田市域内的兴化、东吴、秀屿和泉州市域内的肖厝、斗尾共五个港区。为便于各界了解湄洲湾港港口情况以及贯彻执行有关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提高港口管理政策透明度、获取便利度,优化港口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我厅组织编制了《湄洲湾港港口章程》,现公布实施。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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