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701-2025-0103
- 文号: 闽交政法〔2025〕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5-05-19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平潭交建局,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政法和社会工作部,省高速集团,省交通保障中心,各高速执法支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025年福建省“民法典宣传月”工作部署,坚持普法服务大局,突出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特色亮点,围绕福建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 蒲公英在普法”等专项普法行动工作内容,充分发挥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客流、车流密集,辐射面广的优势,创新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普法工作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法治宣传融入高速公路服务区(以下简称“服务区”),以法治护航交通安全、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促进乡村振兴,将服务区建设成为集普法宣传、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面向过往司乘人员、周边游客、商户等对象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护航群众出行和经济发展,让“蒲公英”飞入寻常百姓家,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交通强国福建先行区和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打造“五个一”服务区普法阵地
选取客流量、车流量大,已开通“后通道”,服务设施完备的服务区,对“司机之家”“文化长廊”等场所进行局部升级改造,建成“蒲公英”高速公路服务区法治宣传阵地。
1.一廊:对服务区内现有“文化长廊”等场所进行局部改造,开辟专栏,展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logo和“蒲小法”动漫形象等普法文化相关内容。
2.一站:对“司机之家”等场所提升改造,设立固定式、常态化公益普法宣传驿站,增加法治宣传相关内容。
3.一码:在普法场地内摆放、张贴“码上学法”二维码,展现“中国普法”“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福建司法”“福建交通”“福建高速”等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二维码,提供在线法律宣传服务。
4.一屏:利用服务区电子屏滚动播放宪法、民法典、路政宣传月等公益法治文化短片、标语、原创歌曲MV等。
5.一窗:在公益普法宣传驿站、服务区餐饮、商超等场所设置“蒲公英”公益普法服务宣传窗口,摆放、张贴“‘蒲公英’小贴士”窗口,发放“蒲公英”普法宣传品。
(二)开展联合普法专项行动
结合“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节点,开展普法专项行动,设置联合普法点,提供法律咨询答疑、法律援助申请、纠纷调解指引等服务。
(三)实施线上联动常态化宣传
培育“‘蒲公英’网红普法员”,依托行业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活动线上直播,公众号创作并推送“我的普法服务站”系列短视频。结合服务区特点,沉浸式讲解普法活动、法律常识。将线下普法延伸到网上,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先行(2025年5-6月)
选取沈海高速朴里服务区作为试点,实施“五个一”普法阵地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等活动,于5月26日开展首场“法伴旅途 蒲公英随行”高速公路服务区普法开放日活动。其他服务区可以结合实际参照执行,鼓励创新实践。
开放日活动期间,省司法厅协调属地司法局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参与现场宣传;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省交通保障中心,邀请媒体开展线上直播活动,并组织省泉州高速执法支队负责现场宣传;省高速集团组织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公司、厦门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完成朴里服务区场地宣传布置及“五个一”普法阵地设备设施改造建设。
(二)总结推广(2025年7月至2026年)
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五个一”阵地建设,丰富普法形式,充实普法内容,增强普法多样性、趣味性和实用性,向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推广试点服务区联合普法工作模式。
(三)常态运行(2027年后)
巩固发展联合普法工作成果,不断健全协作机制,确保联合普法常态长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建立司法行政、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等跨部门联动普法工作机制。司法行政部门指导“蒲公英”法治宣传文化内容建设,协调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参与活动;交通运输部门按照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部署,协调服务区场地和设施,指导所属单位宣传交通运输领域常用法律法规规章等内容,高速公路企业落实“五个一”普法阵地建设,重点组织开展诚信经营相关普法宣教活动。
(二)突出普法重点
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等普法工作,注重联合普法工作的实效性,针对过往司乘人员、周边游客、商户等不同群体需求,充实完善普法工作内容。重点普及平等经营、交通运输、出行安全、民生权益等贴近生活、工作的常用法律知识。
(三)注重创新实效
结合群众消费场景,丰富普法形式,增强工作实效,促进法治宣传与商业服务、旅游休闲深度融合。同时,注重运用数字化手段和线上方式提升普法互动性和吸引力。推动服务区普法与“海丝高速”品牌融合,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冠名赞助普法驿站等“公益服务+品牌宣传”双赢模式,联合公益组织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四)加强宣传总结
各单位要注重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收集活动的文字、图片、影音资料,及时挖掘、培育、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强化对“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培训指导,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管理。注重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报、台、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功能,加大对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以点带面推广“法伴旅途 蒲公英随行”高速公路服务区普法工作模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 王宏杰 电话:0591-87077313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丁黄锴 电话:0591-8373319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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