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701-2023-0099
  • 文号: 闽交规〔2023〕3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3-06-27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3-07-10 10:01

各设区市交通局、发展改革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经发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

福建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交通强国战略,更好地发挥高速公路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总结《福建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实施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发展需求,调整“乡镇便捷通”项目库,完善项目实施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部署要求,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着眼“交通+乡村振兴”、“交通+旅游”、“交通+产业”,继续实施“乡镇便捷通”工程,有序推进更多陆域乡镇、重要旅游景区、重要产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等交通集散节点30分钟内通达高速公路,持续促进城乡居民出行、景区客流、园区物流便捷畅通,服务区域协同发展,服务文旅经济发展,服务产业提质增效,为我省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主要任务

  立足全省公路网,通过新增高速公路出入口、新增服务区出入口、新建改建高速公路互通接线三种方式,推进更多的重要交通集散节点实现30分钟内便捷通达高速公路,持续扩大高速公路服务覆盖面,显著提升路网整体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通达对象——重要交通集散节点

  1.陆域乡镇。

  2.重要旅游景区,指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

  3.重要产业园区,指省级及以上的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

  4.重要交通枢纽,指机场、高铁站动车站、重点港区。

  (二)建设任务

  1.新增高速公路出入口,扩大高速公路辐射范围

  在满足工程技术标准及路网通行安全的前提下,结合沿线经济社会发展、交通需求、工程条件等情况,在高速公路主线新增建设出入口,不断优化高速公路网的出入口布局,持续扩大高速公路辐射范围。出入口类型和建设方案的确定应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项目库内新增高速公路出入口项目共20个,相应接线公路规模为100.8公里,匡算总投资约113.1亿元。

  2.新增服务区出入口,强化服务乡村振兴功能

  在具备工程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后方,新增建设出入口及接线通道,就近接入地方道路,实现高速公路与地方道路共用服务区。服务区出入口工程宜结合服务区改造提升工程整体设计实施,为服务区打造成为地方特色农产品展销平台、区域旅游集散中心等提供便捷通道。服务区出入口工程应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尽量减少新增用地,鼓励探索建设纯ETC收费系统的简易出入口。

  项目库内新增服务区出入口共9个,相应接线公路规模为28.8公里,匡算总投资约12.4亿元。

  3.新建改建高速公路互通接线,提升接线公路通行能力

  通过提级改建既有高速公路互通及接线公路,或新建既有高速公路的接线公路,着力提升接线公路的技术标准,有效增强高速公路互通及周边路网的快速集散能力。

  接线公路属于普通国省道的,原则上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属于农村公路的,原则上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项目库内新建改建高速公路互通接线项目共55个,相应接线公路规模为776.7公里,匡算总投资约506.5亿元。

  综上,全省“乡镇便捷通”工程项目库共84个项目,相应接线公路总规模为906.3公里,匡算总投资约632.0亿元。

  (三)项目调整机制

  “乡镇便捷通”项目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由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负责跟踪调整工作。对已列入项目库的项目,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每年组织评估实施情况,确实无法继续实施的,可调出项目库;对市、县(区)政府新增提出的项目申请,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每年组织研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可增列入项目库:

  1.通达节点为陆域乡镇、重要旅游景区、重要产业园区或重要交通枢纽;

  2.既有交通条件下,节点在30分钟内无法通达高速公路,项目实施后30分钟内可通达;

  3.项目工程技术方案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4.用地、用林、生态环保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5.建设资金来源明确。

  三、实施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市、县(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分年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加快前期工作

  各级各部门依法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推动市、县(区)政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新增高速公路出入口项目与新增服务区出入口项目,视同纳入高速公路网规划并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新建改建高速公路互通接线项目由设区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提前研究、提前介入,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事项,推动项目加快建设。

  (三)加强资金筹措

  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依法依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拓展筹融资渠道,强化项目资金保障。接线公路部分,属于普通国道路段,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补助;其他非普通国道路段,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21〕40 号)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四)强化要素保障

  各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接、密切配合,用足政策,全力保障项目用地、用林、用海需求。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各市、县(区)政府要切实做好项目征迁交地、群众安置等工作,确保无障碍施工。

  (五)加强建设管理

  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乡镇便捷通”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各方面全过程,严格履行法定基建程序,全面实行标准化管理。各市、县(区)政府要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专业技术力量,严格“一岗双责”制度,强化质量安全监督,努力打造“品质工程”、“平安工程”。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闽交规〔2020〕69号)不再执行。

  附件:福建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项目库(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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