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601-2024-0141
  • 文号: 闽交科教函〔2024〕1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07-02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全会第2024110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07-04 00:00

林向凯委员: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发展的提案》(20241109号)收悉。我厅分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积极探索智能化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和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多场景应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征集“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场景。与省工信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装备〔2024〕136号),鼓励在限定区域内开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自动泊车、城市物流、自动配送等多场景应用试点,通过真实应用促进技术提升、依托真实场景探索解决方案。

  二是推动示范试点建设推动省高速集团在福泉高速选取了65公里路段开展车路协同试点示范应用。积极向交通运输部推荐智能先导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自动驾驶城市出行与物流服务项目成功入选试点项目名单。

  三是推进自动驾驶集装箱车在智慧港口中的特色应用。开展码头自动化驾驶应用,在厦门远海港口开展智慧港口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项目,实现自动驾驶集卡、岸桥、场桥协同作业,形成集吊装、运输、装卸和搬运一体化综合方案,降低人力成本、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同时,提升整体作业效率与对外服务水平。

  结合您所提的建议,下一阶段我厅将继续深入研究,持续推进我省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融合发展:

  一是依托福泉高速车路协同项目,进一步测试验证交通流参数和突发事件智能采集、道路拥堵等路况预测预警及疏散诱导等功能,试点通过沿线情报板、ETC车载终端和第三方导航平台发布相关信息,提高道路通信能力和出行服务水平。

  二是依托平潭综合实验区自动驾驶城市出行与物流服务项目,指导平潭交建局,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道路智能网联化水平;推动景区布设自动驾驶观光车、自动驾驶清扫车、自动驾驶售卖车的购置、投放、运营,强化智能交通装备应用试点示范。

  三是支持福州新区车路协同“智慧出行”项目建设,开展无人网约车、无人公交车等应用场景,积极探索非封闭区域场景下的车路云一体化解决方案。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岳峰

    人:陈雪峰

  联系电话:0591-8707745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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