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201-2025-0153
- 文号: 闽交建函〔2025〕11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5-08-15
- 有效性: 有效
龙岩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你中心于2022年8月5日取得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检测资质,有效期至2027年8月4日。2025年8月1日,你中心因自身机构职能调整等原因,提出申请注销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检测资质。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六项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我厅决定注销你中心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检测资质,该资质证书(证书编号:闽GJC综乙2022-007)同时作废。你中心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所持有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交回我厅。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中心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联系人:黄玉宁,联系电话:0591-87077552,87500866(传真)。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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