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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6-01-16 09:36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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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以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福建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3.0版”在全国率先上线运行。相关创新做法“持续推进大件运输许可数智化”“持续优化大件运输”“一件事”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获《今日要讯》《效能快车》刊发推广。

  ——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我厅推荐的指导运输企业合规经营案例,在交通运输部2025年“以案释法、以案明理、以案促治”执法典型案例交流活动中荣获“长治长效奖”。

  ——普法创新成果斩获殊荣。省福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成功培育“福小支”新媒体普法品牌,主创团队受邀参加交通运输部“以案说法、以案明理、以案促治”典型案例展示活动,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创新提供福建样本。

  ——执法队伍建设再创佳绩。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名执法人员荣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6名执法骨干入选交通运输部执法工作师资库,其中4人获评五星级师资。

  一、突出政治引领,考核保障有力

  (一)政治引领有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厅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专题研究立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执法队伍建设和专项整治等重点法治工作。严格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党组成员年度述职。通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宪法、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等,强化法治意识。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制度。

  (二)监督考核有力。有力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目标任务,并及时完成自评。将《福建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有机融合,实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

  二、注重依法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扎实开展“进窗口走流程”活动。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窗口体验办事流程,听取大件运输企业代表意见建议,推动解决39个影响办事体验“梗阻”问题,相关做法获省效能办通报表扬。

  (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地方特色政务服务事项标准设置,为厦门市设立14项地方特色标准化目录。梳理规范280条地市绑定标准化目录清单情况。细化省、市、县三级430个事项审查要点,推动非涉密事项100%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优化提升我厅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协调整改相关问题1396项,让办事标准更清晰、流程更规范。评估优化150项事项标准,被省职转办通报表扬。评估2012年以来省政府下放(委托)的35个涉厅事项,与“五级十五同”的精准匹配,确保权限下放“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深化“无证明省份”建设。完成2024年以来两批次共20项结果证明材料的数据(现行有效)汇聚治理。推进“证照联办”,梳理我厅50项涉企许可事项,加快推出一批可以同时领取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联办事项。组织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平台“无证明”功能改造,完成“无证明省份”功能验证对照;配置省内《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电子证照模板。序时推进福建省水路运输协同服务平台系统改造,做好无证明省份建设对接。

  (四)完善效能监督机制。印发专项方案,明确政务服务提升与效能监督任务分工。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版)》,更新205项许可事项关联准入措施;完善交通运输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确认3项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明确机构资质与服务标准,支持申请人自愿委托、明白办事。

  (五)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年度工作计划,确定16项抽查计划,并明确了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等内容。实施抽查检查19批次,抽查市场主体34户,发现问题82个,均已督促整改。

  (六)创新大件运输许可数字赋能。强化协同审批,在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为市县级公安、住建部门配置专属审批账号,打通跨部门审批通道,实现“一表申请、并联办理”。大件运输“一件事”系统升级至3.0版,新增智能填报、验算推送等多项功能,实现从“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路”再到“智能提速”的服务跨越。启用省内新版《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电子证照,实现本省范围内运输许可全程数字化管理。为重点大件运输提供桥梁荷载验算技术支撑,累计完成现场核查61件和验算757件,有力保障重大装备运输。

  三、夯实法治基础,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

  (一)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完成《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小切口修订,将4个事项的市场准入条件由“许可”改为“备案”,于2025年3月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施行,有效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稳步推进《福建省航道条例》修法进程,草案已报省政府;开展《福建省高速公路条例》《福建省港口条例》立法调研并形成草案。

  (二)加强政策规范管理。依法制定《福建省农村客运车辆安全通行管理规定》等8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涉及市场准入壁垒、民营经济促进法等领域的115件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未发现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内容,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三)深化政务公开与诚信建设。2025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6件,同比增长100%,均依法办结。优化办理流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与答复实行分管业务的厅领导、分管公开工作的厅领导“双审签”,受理、分办、补正、承办、答复环环紧扣,大幅降低程序性风险。引入第三方机构对225个重大建设项目、122家公共交通企业及85个县区交通局的网上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并督促整改。

  四、聚力攻坚突破,规范交通执法建设

  (一)强化源头治理与长效管控机制。一是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与公路、运输、港航(地方海事)等行业发展机构协作制度等4项。创新实施高速公路“5+N”联动机制,联合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实现“职能互补、资源共享、统一调度、协同指挥”。二是严控货运源头违法行为。深入推进超限超载等重点难点问题源头治理,将全省1260家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全部纳入治超平台动态监管,实施动态化、精准化、全覆盖的实时监控,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安全和市场秩序。三是“小危”货物源头监管措施。完善《全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方案》,将道路运政等5个领域21个事项纳入轻微不罚范围,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发布《福建省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福建省省级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标准(试行)》《交通运输行政检查文书格式文本(试行)》等,实现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晰、标准统一、程序规范、严格高效。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企业迎检频次同比下降60.59%。推进基于企业信用等级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递进式实施“无事不扰”“适量抽查”“增量检查”和“重点监管”等差异化精准监管,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五、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

  (一)依法稳妥化解纠纷。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不予受理1件、终止1件,其余4件均获复议机关支持。行政诉讼案件1件,获法院维持。复议诉讼案件维持率均100%,有效维护了行政行为公信力。

  (二)创新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路政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普法活动。与省司法厅联合打造“五个一”服务区普法阵地。福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创新“红色特派员”主动服务运输企业,并通过“福小支”新媒体宣传普法的做法获《中国交通报》报道。松溪县交通局率先推行“闽浙区域交通联动普法”新模式,有效破解省际边界县域交通治理痛点问题,闽浙边界交通事故率同比下降75%,获交通运输部肯定并向全国普法办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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