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天码头船舶岸基供电系统
今年1-9月,全省岸电使用量首次突破一千万度(千瓦时)大关,达到1036万度,同比增长112%,港口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快,为实现“双碳”目标注入强劲动力。
今年我省已完成新建改造岸电设施14套。截至10月底,全省具备岸电设施的港口泊位达237个,占非油气化工泊位的75%,其中规模以上专业化泊位覆盖率达93%,为船舶提供了安全、高效的岸电服务。
港口岸电使用试点示范取得显著成效。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厦门远海码头和厦门国际邮轮母港集团等示范企业在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和邮轮靠港使用岸电方面实现高压岸电全覆盖。今年前三季度,20个试点泊位船舶接电330艘次,用电量498万度,占全省岸电使用总量的48%。
近年来,我省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绿色交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为推动岸电建设和使用开展了大量工作。2022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加强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省交通运输厅与福建海事局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提高联合监督效率,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厦门、漳州市出台《厦门市港口岸电奖励办法》《漳州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管理暂行办法》,对岸电建设使用予以奖补,有力推动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
下一步,我省将以推动全省岸电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系统优化港口岸电设施布局,有序推进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改造,不断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持续加强试点示范引领,逐步形成岸电建设使用联合监管合力,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为我省绿色低碳发展贡献新力量。(厅科教处、省港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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