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管理分中心:
现将2010年度福建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年度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营运车辆GPS安装以及平台接入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省共接入11类车辆62187辆,其中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80号)要求接入的省际、市际客运、出租汽车等8类营运车辆45395辆(含县际客车3708辆),游船、跨省域车辆、其他类型等3类共16792辆,接入的道路运输业户及车户共3260家,工作站59家。比2009年底净增加车辆21882部,工作站16家。
(一)8类营运车辆安装率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省预计安装GPS营运车辆68017部,已安装GPS车辆49529部,安装率72.82%,较09年提高5.9%,其中各地市安装率分别为:福州72.13%、莆田76.17%、泉州61.85%、厦门78.75% 、漳州98.93%、龙岩100.00%、三明79.48%、南平51.73%、宁德72.27%。
(二)8类营运车辆平台接入率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省已安装GPS营运车辆接入率91.65%,较09年提高3.3%,其中各地市的接入率为:
福州90.25%、莆田84.24%、泉州100.00%、厦门99.69% 、漳州95.90%、龙岩98.03%、三明100.00%、南平67.24%、宁德83.61%。
二、省中心技术服务与管理
省中心通过开发“仿真系统”、完善各类管理制度,提升路况发布性能,编制教程,积极主动地为各业务应用部门和企业服务。
(一)服务行业和重大活动
1、根据交通运输部批准,主持并参与了“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监管系统”系列四个标准编制工作,包括《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监管系统平台》、《道路运输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系统平台数据交换》、《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监管系统终端》和《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监管系统终端通讯协议技术及数据格式》,目前已完成送审稿;
2、《福建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平台》(DB35/T832-2008)获得了2010年福建省标准贡献二等奖;
3、实现同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互联互通,将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作为常态化工作之一,每月作为专题进行汇报,并配合完成了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的安保工作。
(二)服务同级相关政府部门
同省公安厅“情报大平台”对接,实现为公安厅提供各类营运车辆动态、静态数据,同时在技术层面实现从公安厅“情报大平台”获取数据,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及互补。
(三)服务地市管理部门及企业
1、2010年12月22日,省管理中心举办了“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管理分中心及工作站管理技术培训班”,内容包括管理办法宣贯及修改、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要求、管理分中心管理要求工作站管理及技术指导、GPS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应用,参加培训共149人,其中省运管局3人、9个设区市管理分中心27人、55家工作站77人,33家运输企业42人;
2、为了方便工作联系,编制了《福建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相关人员通讯录》,并寄发所有相关部门,包括了福建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中心、省管理中心、设区市管理分中心、全省工作站等部门的各类通讯方式;
3、编制每月全省系统运行情况,通报各设区市管理分中心,并同步在交通运输厅网站GPS专栏中进行公告;
4、编写并出版了《福建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技术与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教材》,系统地为各设区市管理分中心提出管理意见,为全省营运车辆工作站的管理、运行、及技术作出相关要求;
5、2010年全年,省中心共提供9设区市管理分中心,现场技术服务21人次,远程技术支持90人次,满足了各地日常管理需求。
(四)加强省中心自身建设
1、完善了省中心平台日常管理,规范日常工作,在09年建立健全的制度汇编基础上,针对系统平台巡检工作流程及规定进行扩展并细化,制定了《福建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巡检细则(试行)》;
2、提升了营运车辆交通信息分析处理系统的性能,从原来的5分钟发布一次全省国、省、高速、城区道路拥堵状况,提升至3分钟一次;
3、完成福建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仿真子系统的开发,该系统可模拟省中心系统的真实环境,今后待升级的程序必须先通过仿真系统测试稳定后,方可部署到省GPS系统上,以确保系统升级后的稳定性及准确性。同时工作站准入前,须先接入该平台做技术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正式接入省平台。
三、各设区市管理分中心运行情况
全省9设区市管理分中心全部完成规范化软件安装部署并通过省厅组织的规范化验收。
对9设区市管理分中心进行平台功能升级,内容包括对客户端地图控件优化,增加历史未连接车统计、报表系统数据库连接池优化、运营商连通率查询等。
宁德、三明两地管理分中心以省管理办法为基础,结合自身管理需求,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地方管理办法以及制度等,并严格按照制度以及规程进行操作,包括对入网运营商、车辆进行资格、资料审核等。其中,宁德管理分中心根据《管理办法》要求,针对工作站管理方面的工作要求进行细化,制定了《宁德市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工作站技术信誉考核方案》。
四、工作站运行情况
(一)接入及退出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省共接入工作站59家,其中运营商工作站49家,企业工作站10家,比2009年底净增加16家。
1、2010年度,符合条件接入平台的运营商工作站为10家,分别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厦门未来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芯(厦门)导航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泰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东迅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易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都飞数码有限公司、厦门盛源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威霸电子产品经营部、龙岩市保安服务公司安防分公司;
2、2010年度,符合条件接入平台的企业工作站7家,分别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福建分公司、厦门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厦门福旅运输有限公司、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福鼎市翔天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长汀县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3、2010年度,根据《管理办法》取消运营商工作站接入资格1家,是:福建晋江大三通科技有限公司;
(二)存在问题
根据省管理中心7月份下发了《系统平台地方标准中工作站相关接入技术要求补充说明》的要求,各设区市管理分中心负责督促工作站限期进行技术整改,5个月以来,工作站在静态数据上报更新等方面有较大改善,部分工作站在连线率等方面有较大提升,但总体情况未有明显改善。
五、相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管理分中心应继续推动、督促、协调本辖区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车载终端的安装和应用,提升全省营运车辆GPS车载终端的安装率。
(二)各设区市管理分中心应根据省中心平台每月通报中的统计报表对所属辖区内的运营商、运输企业进行管理,包括对上传数据质量监察以及车辆数据的审核。
(三)各设区市管理分中心应加强辖区内工作站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管理分中心职责,分别从管理和技术上对工作站进行规范及要求,提升工作站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服务能力。
(四)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管理,落实企业主体监控责任,协调管理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工作站之间的联动工作。
(五)加强系统的推广应用,尤其为公安、安监等部门的配合服务。
福建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省管理中心(代章)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