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概况
建设交通强省,更好担当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的“开路先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紧紧围绕新福建建设,持续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在全国率先实现市通高铁、县通高速、镇通干线、村通客车,综合交通发展总体水平迈进全国先进行列。
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6168公里,路网密度居全国前列,82.8%陆域乡镇、85.8%重要旅游景区、100%重要产业园区、100%重要交通枢纽实现30分钟内上高速。普通国省道通车总里程超过11100公里,实现了全省主要产业基地和重要景区全覆盖。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首创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灾毁保险等经验被全国推广,9.8万公里农村公路连县通乡达村,为农村源源不断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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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公路、水路交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大案要案督办、重大案件查处以及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拟定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港口规划,按规定负责岸线使用的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指导、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建设,承担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省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