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
11月27日10时,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我厅雷文忠副厅长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 时 间:2023年11月27日 10时00分
- 嘉 宾:福建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雷文忠
[柯宜达](02:01)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先试作用,广泛宣传推介系列配套政策和相关措施制定、执行等情况,我们将举办贯彻落实《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推动《意见》落实落细,助力两岸同胞共享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利好。
[柯宜达](02:02)
今天是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很高兴邀请到省台办副主任陈志勇先生,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詹晨辉先生,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伟平先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黄华安先生,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洪长春先生,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雷文忠先生,他们将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海峡之声广播电台](02:30)
台胞来到福建,第一体验、第一印象,就是交通出行。请问交通部门有哪些服务台胞在闽出行的新举措?谢谢。
[雷文忠](02:32)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确实,台胞来到福建,亲人回到家乡,第一感觉、第一印象就是交通出行方不方便、顺不顺畅、舒不舒心。为了让台胞在福建方便、顺畅、舒心出行,充分感受到回家的温暖,我们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全面落实交通出行的同等待遇。台胞来到福建,只需凭借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胞证等有效证件,就可以享受与我省居民一样的便捷交通服务。比如,我省69个汽车客运站、19个客运码头,都开通了网络购票功能,台胞只要使用以上有效证件,就能跟我们使用居民身份证一样,足不出户就可实现线上查票、订票等,非常方便;办理高速ETC时,台胞也可直接使用上述证件办理;又比如,65周岁及以上的台胞,只需出示有效证件,就可以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与我省居民完全一样,真正做到一家人同等待遇。
[雷文忠](02:34)
二是在入闽的交通“第一站”设立台胞交通服务窗口。台胞来到福建后,特别是第一次来闽的台胞,可能对福建的交通出行、消费方式、援助渠道等还不太熟悉。为了做好服务,我们将在福州长乐、厦门高崎机场和6个海上客运码头,以及客流量较大的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专门设置“台胞服务窗口”,发放交通出行温馨服务指南,并安排工作人员,提供交通出行、票务、电话卡和银行卡办理等方面的咨询引导服务,部分窗口还将提供行李保管、免费药品、预订酒店和景区门票等服务,台胞可随时到窗口咨询或寻求帮助,让台胞充分感受祖国大陆的温暖与关怀。目前,我们已先行在厦门五通码头、梧村汽车站、高崎机场、龙掘东服务区等交通场所,设置了“台胞服务窗口”,为台胞提供温馨、暖心交通出行服务。
[雷文忠](02:35)
三是后续还将推出更多的交通服务措施。我们还将围绕台胞在不同时期的实际需求,从便利台胞在闽出行、推进闽台交通产业发展等方面,研究出台更多、更实的交通服务举措,全力构建立体式综合性对台通道枢纽,全力服务闽台便捷往来,全力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柯宜达](02:35)
感谢雷文忠先生。
[柯宜达](02:40)
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各位领导的解答。记者朋友们如果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现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再进行深入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