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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大数据汇聚分析,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在线访谈 _ 在线访谈 _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今天是:2025年05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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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实录

“强化大数据汇聚分析,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在线访谈

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局领导参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在线访谈(视频录播、文字直播),就“强化大数据汇聚分析,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欢迎网民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 时 间:2023年06月15日 09时00分
  • 嘉 宾: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谢俊林

[主持人](01:00)

  网民朋友好!欢迎来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请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谢俊林,以“强化大数据汇聚分析,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为题,与大家进行交流。谢局长您好!

[谢俊林](01:00)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与大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流。

[主持人](01:01)

  谢局长,首先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情况

[谢俊林](01:02)

  好的,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的重要举措,我省从2010年开始启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全国较早的省份。当前我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设置情况是:省交通运输厅下设9个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3个沿海港口行政执法支队,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下设9个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厦门市港口管理局下设1个港航执法支队,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下设有67个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主要职能有: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政、港政、地方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7个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主持人](01:03)

  在日常生活中,公路上的交通运输违法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有什么的危害后果?

[谢俊林](01:04)

  公路上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有的是显见性的、有的隐蔽性较强,因为其形式多样我就不一一列举,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常见的四类交通运输违法表现形式及其危害后果:一是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或挖掘公路,这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在于未按相关技术标准私自“开工破路”,损害公路基础结构、影响车辆安全通行,有潜在导致路基坍塌、边坡溜方等风险隐患。二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这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在于货车超限超载直接导致车辆刹车性能、转向可靠度、行车稳定性大大降低,成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大诱因;同时由于超限超载货车的荷载远远超过公路与桥梁的设计承受范围,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不少路面因货车超限超载而前修后毁,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如:2020年4月13日,在罗源县104国道渡头段,一辆运载水泥管桩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超载运行,途经长下坡路段,车辆失控撞上路边民房,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三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营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非法营运”或“黑车”,这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在于从业人员没有经过职业安全培训、车辆没有按照营运技术标准进行日趟检与强制维护,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如:2020年11月11日,在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赤坑桥路段,一辆非法营运中型客车坠入桥下,造成9人死亡5人受伤。四是出租汽车经营不规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拒载”、“途中甩客”、“绕行高价收费”等,这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在于侵害旅客权益、不利于社会文明诚信秩序的建设。

[主持人](01:06)

  您好,回到今天的主题,请谢局长给我们介绍什么是“强化大数据汇聚分析,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谢俊林](01:07)

  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需要借助科技信息手段、多部门协作配合。我们提出“强化大数据汇聚分析,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就是将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市场监督等部门的相关数据及路面监控汇聚后,运用技术手段对汇聚的信息进行比对、分析、研判,查找道路运输非法违规线索、有效锁定其违法证据、精准定位其违法现场、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转变管理方式、创新治理方法,是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主持人](01:08)

  您好,国家层面对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有什么样的部署和要求?

[谢俊林](01:09)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和信息化移动执法,强化执法信息共享。……”
  2020年1月1日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统一建立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2021年12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精准排查非法违规营运车辆和企业、依法从严惩处非法营运行为、加强跨区域违规运营车辆监管、推动形成协同共治工作格局。”
  总而言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工作要求,各级各地要遵循“科技助力、精准排查、从严惩处、协同联动”的工作思路,全面压紧压实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运营治理工作责任,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违规运营车辆和企业,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主持人](01:12)

  您好,请谢局长给我们介绍我省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此项工作情况。

[谢俊林](01:13)

  “强化大数据汇聚分析,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不仅涉及多部门数据的汇聚、硬件的建设、软件的研发,而且还需要基层一线多部门的联合执法、信息的科学应用、工作的持续推进。这项工作具有创新驱动性、要有坚实的基础,3年多来我省一直不断夯实这个基础。
  2020年初,交通运输部确定在福建、北京、浙江、安徽、湖南、新疆等六省(区、市)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同年2月省交通运输厅与南平市商定,在南平市全市10个县(区、市)范围内同步实施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实践证明:南平试点取得货车超限率与事故率“双下降”、路面优良率与通行率“双提升”效果。同年11月省交通运输厅编制《福建省公路科技治超规划(2020-2022)》,提出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形成“以公路超限检测站、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和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为依托”的立体化治超监控网络。
  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取得成功基础上,2022年6月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协同治理精准查处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实施方案》,该文提出: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借助科技手段切实加强“两客一危”、出租汽车等执法监管,精准打击客车非法营运、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推动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三部门实施智能化常态化协同监管。

[主持人](01:16)

  听完您的介绍,“强化大数据汇聚分析,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是一项持续推进、持续创新应用的过程,我们主要工作目标是什么?

[谢俊林](01:17)

  结合当前我省“数字福建”、“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和“科技治超”等项目建设,至今年底:各设区市交通部门均建成1个共享平台、实现2个执法方式转变、破解3个执法潜在难题。
  建成1个共享平台:各设区市交通执法监测监控中心通过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或其他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与本级业务相关的交通运输许可等相关信息、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公安交管机动车及驾驶人信息、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相关信息、路面监控系统相关信息、高频次进出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客车信息等,推动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实现“科技助力、协同治理、联合应用”的部门协同监管新模式。
  实现2个执法方式转变:推动实现行业治理由线下巡查为主向线上线下结合精准化查控转变,推动实现由单一部门独立开展向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转变。
  破解3个执法潜在难题:破解当前“部门数据共享难、违法线索发现难、违法证据锁定难”等潜在难题。

[主持人](01:19)

  请问谢局长,如何实现对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的“智能排查、精准锁定、依法查处”?

[谢俊林](01:20)

  实现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智能排查、精准锁定、依法查处”,我们计划在完成大数据汇聚和应用软件研发的基础上,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精准实施客车非法违规行为协同监管,通过大数据比对,形成“涉嫌非法违规客车”、“高度疑似非法违规客车”、“高度疑似非法违规道路客运企业”、“异常运营客车”4份清单,加强跨区域违规运营车辆监管,依法从严查处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行为。二是精准实施货车非法违规行为协同监管,通过大数据比对,形成“高风险货车”、“高风险道路货运企业”、“疑似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货车”3份清单,开展道路货物运输非法违规运营治理、尤其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主持人](01:22)

  看来“强化大数据汇聚分析,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是要有坚实的基础,请谢局长介绍近年来我省执法科技信息化硬件建设情况。

[谢俊林](01:23)

  执法科技信息化硬件建设主要包括在普通公路卡点地段建设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市级建设交通执法监测监控中心、县级建设接收分中心等。
  按照“规划一幅图、建设一盘棋、管控一张网”,即:“省级统一规划、市级统招统建、县级协同应用、平台应用软件全省统一”的模式,全省各地稳步实施执法科技信息化硬件建设,至年底将建成投入使用:9个市级交通执法监测监控中心、88个县级接收分中心、284处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

[小林(网友)](01:24)

  年底全省就有284处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投入应用,这些技术监控怎么应用?

[谢俊林](01:25)

  我省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建设遵循“一次投资建设、三部门共同应用”原则,建设具体地点由属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部门共同确定,这样做不仅选址科学、节约财政投资成本,而且密切了部门间协作、保障了技术监控使用的权威性。
  《福建省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技术监控的应用进行了界定,其中:电子抓拍系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入应用,用于查处货运车辆通过检测区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动态称重系统由交通执法机构接入应用,用于查处货车超限违法行为;交通流量调查系统由公路管理机构接入应用,用于统计经过该断面的车流量。

[小吴(网友)](01:27)

  请问如果发现疑似非法营运的“黑车”,怎么办?

[谢俊林](01:28)

  网友如发现疑似非法营运的客车后,请立即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向交通运输部门举报,将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号牌、事发地点、重要特征等信息提供给电话接听人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将根据收到的信息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理。打击非法是为了保护合法,维护健康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在此也提醒广大旅客,一定要到正规客运场站乘坐合规车辆出行,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拒绝乘坐“黑车”。

[主持人](01:29)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本期在线访谈到此结束。非常感谢谢局长做客本期在线访谈。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谢俊林](01:30)

  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