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317大楼一、二层消防设施维修项目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317 大楼一、二层消防设施维修项目。
2.项目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 120 号。
3.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79787.5元(含税包干价,超出限价报价无效)。
4.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调试合格、清理现场、交付使用。
6.质保要求:整体工程质保 1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故障设备及材料。
二、采购内容
主要包含 317 大楼一、二层原有消防管道维修、消防设施检修、点位增设、系统调试、验收及相关图纸移交等全部内容,具体施工范围、技术标准、工程量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详见附件1)。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含人工、材料、机械、运输、调试、清理、税费、安全文明施工、质保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得再另行追加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分包。
4.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四、质量、安全及验收要求
1.主要进场材料、设备须符合国家现行消防规范、行业标准,提供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
2.施工全过程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期间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全部由中标单位全权承担。
3.工程完工后须完成全系统调试、联动测试,确保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功能完好,满足大楼日常消防安全运行要求。
五、中标评审方式
1.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的,采购人有权按报价顺序递补候选供应商。
2.若出现多家单位最低报价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3.存在异常低价、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价的,采购人有权作废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组成
1.符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多证合一的,可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还需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
4.信用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5.企查查(或天眼查等平台)查询的企业信息。
6.项目报价表(详见附件二)。
投标人对提交的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所有材料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同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封口章,封面写好“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317大楼一、二层消防维修项目投标资料”,在报价时间内送交我中心。
七、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8月10日18时
2.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 255 号,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一楼大厅保安收发处。
逾期送达、未密封、资料不全、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一律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踏勘现场与答疑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踏勘现场,自行熟悉场地、施工条件、工程量风险。
2.投标人视为已充分了解现场全部施工内容、风险及报价范围,中标后不得以工程量理解偏差、现场情况不熟为由追加费用。
3.本项目所有澄清、更正、补充通知、成交结果,均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公示。
九、禁止性要求
1.中标单位严禁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
2.严禁围标、串标、关联企业陪标,一经查实全部作废标处理。
3.中标单位施工全过程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
4.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依次递补候选供应商。
十、付款方式
项目全部施工完成、调试合格、内部验收通过后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颖颖 联系电话:0591-87850727 、87850700
十二、本项目监督部门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监察审计处,投诉电话:0591-87850731。
附件清单
附件1:317 大楼一二层消防设施维修施工图
附件2:317 大楼一二层消防设施维修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