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2025年度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运维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时间:2025-07-08 11:33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2025年度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我中心于2024年接入使用福建省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实现日常办公信息化,为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现拟采购2025年度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运维服务,以全面满足办公需求,提高办公效率。

三、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四、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9.9万元

    五、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按新政策执行;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备相关软件平台、OA平台等运维能力,满足附件中运维服务相关要求。

六、比选材料要求及送达时间、地点

 (一)报价人须提供材料:

1.采购报价单(详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详见附件3)。

5.对附件中运维服务要求响应的承诺(格式自拟)。

6.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二)提交时间、地点:2025年7月14日上午10时(星期一)前送至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南山中路17号)或邮寄,庄世芳先生收,联系电话0595-87777075。

七、比选确认:2025年7月14日,结果在本中心网站公示。

八、通告时间:2025年7月8日至7月14日。

九、联系人及电话:庄世芳,0595-87777075。

 

附件:1.运维服务要求

2.采购报价单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2025年7月8日   

附件1

运维服务要求

供应商基于福建省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提供运维服务,具体运维服务内容及响应要求如下:

一、运维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项

服务内容

1. 

日常使用培训

对服务范围内的平台功能模块使用问题,进行一对一的远程指导。

2. 

日常巡检

关键服务巡检:云文档服务、签章服务、短信服务、网关服务等关键服务进行可用性、响应速度、稳定性等方面的巡检。

核心系统功能巡检:对服务内的重要业务功能进行巡检,验证其可用性。

涉及的服务器巡检:对本服务涉及的服务器的CPU、内存、硬盘等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

3. 

需求变更

接收标准服务内的需求变更工单处理。接收到用户标准服务内的需求变更申请后,在24小时内响应,并给予处理反馈意见及处理办法。

4. 

技术支持

对服务内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包括电话技术支持、远程技术支持,若以上方式无法解决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支持内容包括平台运行基础环境、平台软件系统本身的操作及系统配置。

5. 

系统升级

提供系统功能的持续升级,并根据三级等保的要求,持续升级系统安全防护措施。

6. 

故障处理

遇到故障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对平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流程、错误数据、错误格式、缺失数据等问题,按照用户提供的故障描述、截图、照片等信息处理故障。

二、服务响应要求

满足下表应急响应要求。

故障级别

故障主要特征

响应时间

恢复时间

紧急

系统出现宕机等严重问题;系统无法启用;出现关键业务故障;系统故障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损失。

10分钟

4小时内

一般

系统基本正常,出现非致命性、非关键业务错误,但影响用户工作。

半小时内

8小时内(具体要视问题解决的难易程度和限制条件定)

轻微

其他非功能性问题,如用户认为操作不方便、不够友好而要求改进。

按需

按需

 

 

 


附件2

采购报价单 

报价单位

服务内容

单价(元)

数量

总价(元)

 

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运维服务

 

 

 

合计:      (大写: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时间:      

 

 


附件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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