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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展馆设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时间:2021-07-27 09:46 浏览量:49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展馆设计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3.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展馆整体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出图、施工项目清单列表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设计服务(含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设计变更等技术问题处理)、装修材料及设备选型指导、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图审核)等全部工作。具体设计方向详见附件1,设计区域如下图。

4.服务期限:本设计服务周期为 45 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成果之日止。

5.项目预算:4.95万元。

6.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

参选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建筑装饰工程”或“展览馆陈列工程设计”有关的经营资格。

三、比选方式

采购人在符合经营资格的供应商(要求不少于三家)的参选信件中比选,以最低参选总报价确定设计单位,发出中选通知,签订采购合同。

四、验收方式

采购人、中选人按照比选公告、中选参选件和采购合同等进行验收。经双方现场交付、验收合格后,签署《采购验收单》。

五、费用及支付

1.以中选总报价为采购合同总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方案论证、项目实施预算造价、税收、运输、人工等所有中选人履行合同义务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验收合格后,中选人应提供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选人税务发票后十个工作日支付。中选人未及时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

六、参选材料

参选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湄洲湾港发展中心展馆设计采购项目参选报价单》(附件2,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未加盖公章、未注明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的参选信件视为无效参选件。

七、参选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1.参选方式:参选人可通过直接送达、邮寄方式投递参选件参与比选,参选件应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湄洲湾港发展中心展馆设计采购项目参选件”。未注明的参选件无效。

2.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满5个工作日,以采购人收到参选信件为准。逾期参选件无效。

3.参选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任何参选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参选件无效。投标报价包含设计方案、施工图预算编制等交付投标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4.各投标方在投标前可以向招标方咨询或到实地勘查。展室面积约200平方米,展厅分为港口历史、港口规划、港口建设(工艺)发展成果四个部分,展示湄洲湾港从民国初年萌芽到发展成为国家重要枢纽港的成长历程。

5.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中选人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各自负责。

6.邮编:362801;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泉五中路329号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附件:1.湄洲湾港发展中心展室策划方案

             2.湄洲湾港发展中心展馆设计采购项目参选报价单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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