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交通质监站(大队、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交建中心交通与水利质量管理科、沿海各港口水运质安站(大队、中心),各在建公路水运项目建设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部署,落实交通运输部《2025年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省厅2025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工作报告等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我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助力我省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省开展新一批公路水运工程“四新技术”推广目录的征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征集的“四新技术”应聚焦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领域,并符合国家及我省交通建设行业发展方向、政策导向,具备规模化推广应用价值,重点支持质量安全管理成效提升明显,或经实践验证具有显著技术突破、良好应用前景,并自愿在我省予以推广应用且技术无权属争议的创新成果。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研发和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理念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施工班组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一线人员开展工艺、设备、工法、管理“微创新、微改造、微提升”等。
二、本次征集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在我省或“四新技术”在我省应用的从事交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管理、质量检测等业务的企业或科研院所。本次征集不受理涉密技术和个人申报。
三、各设区市交通质监站(大队、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交建中心交通与水利质量管理科、沿海各港口水运质安站(大队、中心)负责组织和动员辖区内本级和县级交通质安机构监督的公路水运项目开展“四新技术”征集和报送工作;各省级监督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本项目“四新技术”的征集和报送工作。
四、本次征集采取直接申报受理方式,由“四新技术”主要完成单位直接向省公路学会申报,也可多家联合申报。省公路学会将通过材料初审、现场复核、专家核查等方式进行审核推荐。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2)、照片、视频等,由各申报单位统一收集,并于8月15日前报送至省公路学会。
五、对由省公路学会审核后推荐的“四新技术”,我中心将择优进行全省推广发布,各相关交通质安机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信用激励。
联系人:省交通质安中心王兴,联系电话:0591-87077693;
省公路学会邹沛蕾,联系电话:0591-87077319,电子邮箱:fjsglxh@163.com。
附件:1.申报公路水运工程“四新技术”推广项目汇总表
2.公路水运工程“四新技术”推广项目申报表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