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各在建公路水运项目建设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安监〔2023〕64号)及省厅有关工作部署,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我中心审核,现将全省26个项目(标段)确定为2024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省级示范项目(标段),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本地区内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抽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快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不断提高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水平。各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牢固树立“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力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4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省级示范项目(标段)名单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