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四新技术”成本分析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修订版)
为促进公路水运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四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推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四新技术”成本分析工作顺利开展,加快我省公路水运补充计价依据制定,现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对“四新技术”成本分析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四新技术”成本分析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工作内容及适用范围
(一)工作内容:指在公路水运工程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四新技术”而形成工程实体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施工机械使用费开展测算、分析等工作。“四新技术”成本分析成果表现形式为项目专用预算定额。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成本分析方式
“四新技术”成本分析工作应以合理定价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省公路水运建设管理等相关规定,科学反映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积极引导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各设区市、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沿海港口中心(局)和项目各参建单位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独立或联合组织开展“四新技术”成本分析工作,也可委托第三方技术咨询单位开展此工作,并应报请省交通工程造价站(以下简称“省交通造价站”)提供技术指导。“四新技术”成本分析工作的测定和编制流程参考附件。
四、工作职责
(一)省交通造价站:负责指导“四新技术”成本分析工作;负责“四新技术”成本分析成果的发布和解释工作。
(二)各设区市、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沿海港口中心(局):组织或指导“四新技术”成本分析工作。
(三)项目建设单位:承担“四新技术”成本分析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开展成本分析工作,并将成本分析成果报备省交通造价站。
五、资金保障
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四新技术”成本分析工作要落实经费来源,项目设计阶段提前谋划,预估合理费用,项目实施阶段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六、组织保障
(一)完善考评机制。省交通造价站将坚持效果导向,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重面向基层,推行绩效考评正向激励机制,吸引多方参与,推动工作开展。
(二)担起主体责任。成立由项目建设单位牵头,各有关单位参与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各方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坚持求真务实。严格要求编制主要人员应具有工程造价从业资格,精心组织安排,采集数据扎实准确,编制过程科学规范,编制成果简明适用。
附件:“四新技术”成本分析工作的测定和编制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