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投湄洲湾第三发电厂2×660MW机组项目取排水工程爆破施工作业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时间:2026-05-11 08:50
 

国投湄洲湾(莆田)发电有限公司:

你司呈报的《港航许可项目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司在国投湄洲湾第三发电厂2×660MW机组项目取排水工程进行爆破施工作业,作业地点、范围、单段最大药量(98kg)、单次最大药量(1992kg)等应严格按照本项目爆破论证报告执行,保障港口安全。

二、你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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