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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关于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货种调整的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4-14 00:00 浏览量: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调整湄洲湾港斗尾港区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装卸货种的函》(中化泉函〔2017〕8号)悉。根据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审改办《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既有码头运输货种调整报批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发改交通〔2017〕120号)规定,你司委托中京工程设计软件有限公司对货种调整设计进行技术审查咨询。我局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联合审查,设计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货种调整设计文件进行了补充、完善。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为充分发挥企业规模效益,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提升整体竞争力,提高港口岸线利用率,原则同意在已建的外走马埭作业区5-8号泊位增加丙烯、燃料油(油浆)、加氢裂化尾油、石脑油(稳定轻烃)、加氢尾油(沥青)等装卸货种。
二、同意货种调整设计。即在8号泊位增设2台8″电液动装卸臂,用于燃料油(油浆)、加氢尾油(沥青)和加氢裂化尾油装船;5号泊位增设1台6″/3″电液动装卸臂,用于丙烯装卸船;石脑油(稳定轻烃)利用7号、8号泊位已有8″汽油装卸臂装船。新增装卸臂利用泊位已有装卸臂预留基础。
三、请你司按有关规定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安评、消防等相关手续。
四、施工期间你司应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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