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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关于同意外走马埭作业区1#泊位及滚装平台(重件接卸)试运行的批复
来源: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 时间:2012-09-03 00:00 浏览量:200
闽湄港港航〔2012〕24号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外走马埭作业区1#泊位及滚装平台(重件接卸)试运行的相关材料悉。根据2012年6月19日泉州市政府协调会精神,经审查你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结合现场核验情况,为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同意你司外走马埭作业区1#泊位及滚装平台(重件接卸)试运行一年,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基于1#泊位及引桥2个单位工程已于2012年8月1日由福建省交通质量监督局工程质量鉴定合格,码头装卸设施设备调试完毕并取得检验证书,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基本齐全,同意你司1#泊位及滚装平台(重件接卸)试运行一年。(即从2012年9月3日至2013年9月3日止)
    二、根据上海海事局海测大队扫测图,目前1#泊位停泊水域存在浅点,你司应按照设计水深要求加快施工进度。在相关工程完成前,为保障靠泊作业安全,接靠船舶最大吃水应小于 5.8米。
    三、为保障作业安全,请你司加快1#泊位及配套工程相关单项验收工作进度。定期对码头沉降位移进行观测,加强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回旋水域水深的检测与维护;定期向港口管理部门报送水深测图,并及时清理回旋水域、接港航道内的渔网等碍航物。重件接卸作业应按规定向我局进行靠离泊预确报,并认真落实航前会、卸前会的相关要求,完善作业方案及应急预案。
    四、试运行期间,你司必须严格执行《港口法》和交通运输部《港口货物作业规则》、《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有关港口规定,主动配合我局对港区内生产经营、作业安全等的监督、管理。
    五、据此批复,你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此复。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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