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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时间:2022-07-15 09:34 浏览量:485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交政法函〔2022〕6号),结合湄洲湾港实际,制定了《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2022年法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2022年7月14日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2022年法制工作要点

  2022年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湄洲湾港口事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不断提升规范性化法治化水平。
  一、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中心党委理论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二、加强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把好法定权限、程序、内容、责任关口。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对有关审查工作的参与力度,充分发挥智囊和助手作用,有效防范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三、做好减证便民工作
  扩大简政放权,严格落实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船舶港口服务业备案制度,推动构建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港口服务市场体系。机关业务处室加强对已下放的审批事项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促进港务站业务受理前端统一标准、规范高效,提升就近就地服务企业效能。推进“减证为民”,进一步梳理“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强化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服务中的信息共享和应用,最大程度上精简申请材料。
  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加强港口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查看报告等方式对码头基础设施定期检测、特殊检测等工作进行监管。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加强对港口企业设施设备方面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私自改、扩建行为。加强危货作业申报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对照许可作业货种,采取现场检查和视频抽查方式,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谎报、瞒报的行为。加强港口服务业备案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无证无照、超期未延续、超经营业务范围等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港口市场健康发展。
  五、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落实服务承诺制度,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加强和优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规范服务制度,做好服务窗口咨询、受理等工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广泛推行“互联网+审批”等。充分吸收“智慧港口”系统错录的经验教训,强化智慧港口系统维护管理,明确安监处、港航处、规建处、港务站的管理职责,并纳入绩效考核,建立数据齐全、格式统一、功能完备的“一企一档”数据库,利用系统的强大功能来提高管理效率,更好服务企业,实现业务处室同时审核申报的材料,最终达到“不见面审批、全程网办”。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推进承诺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70%。
  六、加强行业普法工作
  围绕港口建设、生产、支持保障等行业工作,开展“送法进一线”“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重点问题,全面宣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行业诚信守法经营的法治意识。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七、统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做好纪念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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