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关于防范台风“纳沙”进入防抗台风三级警戒阶段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7-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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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各单位、各港口经营人、各在建水运工程业主: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7月28日11时中心位于北纬20.3度,东经125度,中心气压98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速30米/秒,最大风力11级,七级风圈半径120-250公里,十级风圈半径40公里,目前正以15公里/小时的速度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根据《湄洲湾港口管理局防抗台风工作预案》,福建省湄洲湾港于7月28日12时起进入防抗台风三级警戒阶段。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防抗台风工作:
一、引航站制定港内需引航船舶疏散引航计划并通报海事局。
二、各港务管理站实行领导带班,强化值班,并到港口经营单位检查防抗台措施落实情况。
三、各港务管理站停止审批船舶靠泊作业。
四、各港口经营单位按交通部《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和防范台风其它规定的要求做好防抗台风措施的准备工作,并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
五、对工程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
六、各港务管理站应根据本辖区风力实际情况进行判断,需要码头立即停止作业的,应要求其立即停止。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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