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信息化支持保障系统(一期)数据资源汇聚比选采购公告
来源: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时间:2022-11-08 11:56

根据采购有关规定,我中心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比选方式组织数据资源汇聚政府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二)项目名称:港口信息化支持保障系统(一期)数据资源汇聚

(三)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山中路17

(四)联系人:庄先生

(五)联系电话:0595-87777075

(六)本次采购需求情况:

1、项目报价清单

序号

项目

子项

说明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1

政务数据资源汇聚

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梳理数据汇聚目录及内容清单

 

 

数据补录

数据抽取、整理

 

数据上报导入

引航调度系统

梳理数据汇聚目录及内容清单

 

数据补录

数据抽取、整理

 

数据上报导入

其他

异地调研、实施差旅费

 

 

价格总计:

 

 

2、报价要求

1、最高控制价6.0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

2、由于项目上存在服务内容变更的可能性,因此应允许采购人对服务范围等方面的适度调整,供应商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服务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员工工资、加班补贴、日常技术服务费、防暑降温费、法定节假日费、劳保费(含服装等)、水电住房补贴、工具的折旧费、管理费、风险金(由供应商自行测算,成交后在服务期内不再作调整)、税费、“五险”及各种补贴和福利等所有费用。

(七)合同期限30       

(八)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预付款,成交人须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成交人须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注: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费用结算支付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供应商的工作范围

1、供应商必须能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

2、服务:成交人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各种所需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四、供应商报价需提交资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代表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件(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登记经营者参加比选活动,则无须提供授权书);

3、承诺书(样本附后)

4、投标报价文件(项目报价清单)。

注:以上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得分包。提交的材料应进行密封处理,并在封口处盖机构章。

 

五、报名时间、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2119-202211149点前。(正常工作时间)

2、地点:泉州市泉港区南山中路17号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3楼会议室。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价文件允许邮寄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1114日上午9:00

2、地点: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3楼会议室。

 

七、定标方式

最低价成交法。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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