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2026年至2027年宁德闽江干流航道(雄江至樟湖香山)航标维护项目招标最高限价编制服务开展采购工作,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具体招标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2026年至2027年宁德闽江干流航道(雄江至樟湖香山)航标维护项目招标最高限价编制服务。
二、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一)项目情况
宁德闽江干流航道(雄江至樟湖香山)段为内河四级航道,全长33.1km,共有航标23座,均为太阳能发光型内河岸标。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2026年至2027年宁德闽江干流航道(雄江至樟湖香山)航标维护项目,预算资金为28.54万元,主要工作内容为:航道航标巡查、岸标日常养护、航标备品备件供应等养护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中标人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定额标准等,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结合市场服务及供应情况,编制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2026年至2027年宁德闽江干流航道(雄江至樟湖香山)航标维护项目招标最高限价。
(三)编制依据
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福建省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内河部分(试用版);
《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规定》(JTS/T122—2019)及其配套定额;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行业标准》(闽建价协〔2020〕34号);
《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最新一期)等定额及标准。
三、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下述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2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四、投标企业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造价咨询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
五、中标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本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单位;若出现多家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的情形,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六、投标需提交的文件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需按本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全套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加盖单位公章):
1.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涵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书原件;
3.投标报价文件(见附件);
4.从“信用中国”官方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二)文件制作与密封要求
上述所有材料需按顺序整理成册,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统一装入密封文件袋;文件袋封口处采用密封贴密封,并在密封贴及文件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按本要求密封、签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收。
七、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应于2026年8月28日17:00(法定工作时间)前,按要求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八、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前往项目现场开展踏勘工作,踏勘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单位严禁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工作转包、分包给第三方,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违约责任;
3.本招标公告的澄清、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均将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内容一经发布即作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自行及时关注、查阅并遵照执行;
4.本项目评标结果将按规定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告,投标人可自行登录查询。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
地址:宁德市塔山路6号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79123
本公告由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福建省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2026年至2027年宁德闽江干流航道(雄江至樟湖香山)航标维护项目招标最高限价编制服务投标报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