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
(二)询价地点:宁德市塔山路6号5楼综合科;
(三)项目内容:2025-2027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四)项目要求:1.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后,须当即予以响应,并在3小时内送货上门;2.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办公用品为通过合法渠道获取且均为正品产品(提供承诺函),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五)报价表中预估数量为一年预估使用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六)报价最高控制价为8666元,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办公用品;
(二)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及报价文件材料:
1.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询价公告文件所述办公用品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代表必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中标方式
最低价中标,若最低价相同,进行抽签决定。
四、需提交的文件
(一)报价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多证合一的报价供应商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供应商代表(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报价供应商代表是法人代表的,无须提供);
(四)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上下载);
(五)承诺函;
(六)报价单(详见附件)。
注:以上提交材料进行密封处理,并在封口处盖公章。报价供应商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应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7:00(正常工作时间)前,按要求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综合科,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注意事项
有关事项若有澄清和修改,将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发布,评选结果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公告。
公告人: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
地址:宁德市塔山路6号
联系人:兰女士,电话:0593-297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