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317大楼(一至三层)、马尾引航基地房屋安全鉴定服务进行采购,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台江317大楼(一至三层)、马尾引航基地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二、项目概况
1.台江317大楼(鉴定范围:沿街及大院内一至三层房产,建筑面积约2000米),位于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120号。
2.马尾引航基地房屋(鉴定范围:包含办公4层主楼一座、旧仓库1个、值班2层楼1座、门卫用房1个及基地内其他房产,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位于福州市马尾区昭忠路港口作业区内。
三、项目内容
1.中标方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检测重点、难点的分析及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检测重点内容分析、监测难点情况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等)。
2.中标方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检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测方法等、报告判定原则、结果报送要求、异议及后处理、备份样品处置规范、统计分析报告纲要等)。
3.中标方报价为包干价(含税),包括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4.中标方需分别出具两处房产合法有效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四、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75000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当符合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资质要求。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报价需提交资料
1.符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
3.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报价文件(见附件1)。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6.对本项目提供的检测方案。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装在文件袋中,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定标方式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
采购人在符合经营资格的投标人(要求不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中比选,以最低投标总报价确定本项目中标人(若出现多家最低投标总报价一致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签订采购合同。
八、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九、支付方式
中标人提交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
十、投标报价时间、地点
1.地点:投标人携带上述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至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605办公室(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255号),本次报价文件允许邮寄递交。
2.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5月10日17:30(逾期无效)
3.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50727
十一、本项目监督部门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监审处,投诉电话:0591-87850729。
十二、注意事项
投标人可与采购人联系工作日到现场查勘,不统一组织,中标人不允许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有关事项若有澄清和修改,将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发布,评选结果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公告。
附件:报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