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省交通质安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编写。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于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省交通质安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邮政编码:350001;联系方式:0591-87077689)。
一、2024年工作情况
2024年,省交通质安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省交通运输厅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加大政务公开服务力度,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作用,助力我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强化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中心立足交通建设工作领域,充分挖掘、梳理业务资源,对照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公开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和2024年部门预算等各类重点信息、交通特色类信息,同步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做好全省安管人员资质审核工作及各栏目常规信息发布,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为社会提供良好信息服务。
(二)着力落实信息公开政策制度要求。中心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依法发布政府信息。中心重视网站建设工作,把网站建设作为联系群众、新闻宣传的窗口,将其作为一项日常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完善网站栏目设置、部门职责、信息发布程序和时限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通过规范网站建设、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2024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行为;没有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发生失泄密情况。
(三)着力拓宽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内容。中心网站设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交通普法”等专题专栏,及时开展网站公开栏目信息更新,做好公开内容保障,定期排查已公开信息,结合上级错情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发布信息补差补缺,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满足公众多样化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中心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文件公开。此外发布通知公告52条,发布政策法规1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中心坚持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中心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行政许可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中心将行政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实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增强许可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审批过程公开透明。
2.监督检查类:
(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乡村振兴典型示范路提升改造工程(康养研学路)交工质量核验意见的通知》《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关于福州长乐至平潭高速公路(长乐古槐至松下段)工程竣工质量鉴定意见的报告》《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竣工质量鉴定意见的报告》等;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
(3)交通建设市场监督检查:《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中心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全年在《福建日报》《中国交通报》等主流媒体刊发稿件16篇,在“交通政务微讯”发表信息稿86篇,“福建交通质监”微信公众号发布 45期 313 条,在省厅设置第四类信息报道考核单位中排名领先。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做好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法律法规、重大部署的政策解读工作,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关注交通质监行业的相关政策,在中心网站积极转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安监〔2024〕7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闽交〔2024〕6号)等重要政策文件,帮助公众更加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交通运输重要政策,增强了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中心未收到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对申请的办理情况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未向社会收取相关检索费、邮寄费、复制费(纸张、光盘)和其它费用,也无收费及减免金额等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平稳,但仍有一些不足:中心门户网站个别信息存在表述用语不够规范、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等问题。
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严格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培养,确保发布信息准确、规范;中心将更加重视与公众的互通沟通,丰富拓展政策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