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
索引号:SJTZAZX-0101-2023-00982  文号:
来源: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07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积极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省厅《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部署,以打造法治强省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为抓手,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推进交通质安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宣传教育学习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我中心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贯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一是注重发挥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学习抓实抓紧抓好。2023年度我中心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百余人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二是推动党员干部在深学细悟笃行上下功夫。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大学习、大研讨,通过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知识竞赛、支部书记讲党课、课题调研等形式,深化学习成效,增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持续加强行业普法宣传工作

  贯彻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依据中心“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做好2023年度行业普法工作。一是探索“6632”交通质安普法新机制,以构建“普治并举”大格局为目的,创新推出“六学、六进、三化、双融”的“6632”交通质安普法新机制,为交通质安普法工作“破冰”,多元化、多角度助推普法新成效,该机制获得省厅认可。二是依托“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12.4”宪法日等普法宣传主题日,向施工现场一线工业人员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进行法律法规宣贯讲解;利用门户网站“交通普法”、福建交通质监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学法氛围。三是强化执法指导。完成《2022年福建省交通建质量安全监督文件汇编》的出版编印工作,面向全省发放书籍累计300余册。四是依托2023年“平安工地”安全生产青年突击队活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技术服务志愿帮扶、全省交通质安系统培训班、质安技术团队活动、新开工项目监督告知、项目约谈、行政处罚等活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超20场次,宣贯人员达近千人。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说理式执法”的推广应用,推动普法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深度融合。

  (三)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工作

  坚持党建引领,印发了中心《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3年法制工作要点》,制定2023年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统筹做好法治培训。一是继续把法治教育作为2023年中心办公会、处务会、支部学习会、系统培训会的必训内容。二是开办2023年全省交通质安系统综合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共计80人次,提升交通质安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三是派员参加2023年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能力。

  二、完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机制

  (一)落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要求

  配合省厅,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自查工作,做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我省“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迎检工作,2023年中心第三方立法经验在全省法治政府培训会作经验交流,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

  (二)完善交通建设质量安全法规体系

  加强党对交通质安立法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法规的前瞻性、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在全省交通质安机构开展《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书面调研,为可能开展的《条例》立法评估提前做好准备。二是积极关注部、省交通建设相关法规的制修订情况,配合做好《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等多部法规的意见征集工作,反馈意见近百条。三是配合省厅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共废止涉及交通建设质量安全职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四是配合交通运输部开展全国《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安全生产落后工艺、设备、材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实地调研工作,学习借鉴有关省份典型工作经验,强化《目录》(第一批)实施情况督查,推动《目录》(第二批)研究和编制工作,引导行业“推广先进、淘汰落后”,经多轮提炼形成10项淘汰事项已呈报部安质司,并完成全国征求意见。五是推动《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南》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质安系统监督工作标准,全力打造交通质监“福建模式”。

  (三)健全跨部门联合协同监管机制

  一是根据省厅年度计划安排,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抽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抽查,共抽查10家监理企业、24家试验检测机构。二是开展2023年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部省联动”层面监督抽查。组织承检机构对我省减水剂、锚具、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路面标线涂料、防眩板、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等6种交通运输产品开展部省联动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4个在建工程项目、14个合同段、22家生产企业、28个批次、51组样品,样品总体抽样合格率为100%。

  (四)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由“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提升,做到网上收件率100%、按时办结率100%。2023年全省新增(增项、升级)试验检测机构9家、监理企业4家,同比增加30%;完成4期3600人安管人员考试,考试间隔周期缩短25%,考试窗口更加便捷高效,注册我省持证安管人员突破1.8万人。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审批后监管,抽查监理企业10家次,试验检测机构24家次,撤销监理企业3家、注销检测企业1家,营造“能进能出”良好市场生态。开展“推进交通建设检测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调研,收集意见建议26条,营造健康有序的交通建设市场。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持续优化企业审批指导服务,完成监理企业资质许可3家次、资质延续申请6家次,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许可4家次、资质延续评审4家次。提升市场服务水平,完成施工企业动态核查初审148家次、施工资质初审72家次,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变更2300项次。

  三、持续优化行政审查复议机制

  (一)加强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将责任关口前置,切实把好法制关。二是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暨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全面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积极开展清理工作,确保“应清尽清”,营造公平竞争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推动我省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充分发挥中心法律顾问作用,针对各类指导性文件、经济合同、行政处罚案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2023年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的文件共计75件次,其中经济合同65件次,行政处罚案件10件次。

  (二)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结合中心日常工作,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升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3年持续保持交通质安行政执法“零复议”。

  四、聚焦交通质安执法队伍建设

  (一)深化执法长效化机制建设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等相关要求。落实查纠整改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2期次,印发评查通报2份,首次邀请中心法律顾问共同参与,聚焦案卷查摆问题,推动执法效能提升。

  (二)提升交通执法队伍素质

  一是提升全省质安系统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质安系统综合业务培训班、法律法规技能竞赛等多样化活动,提升质安队伍质量意识和专业素质,省、市、县三级交通质安机构及沿海各水运质安机构共计百余人次参与活动。二是深化质安技术团队建设,通过专题讲座、联合监督检查、科技攻关等形式丰富团队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讲座15场次,专题讨论5项次,联合检查3次,完成科技项目验收3个,撰写并发表论文7篇。三是深化正风防腐“三不”建设。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2次,持续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廉政巡访,规范执法人员权力施行,2023年共走访工程6项次,发放并收回《巡访调查表》《现场工作调查表》《行政执法情况满意度调查问卷》410份。完成《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修订工作,有效健全中心廉政体系建设。

  (三)深入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

  一是持续提升“智慧质监”系统应用覆盖面。坚持数字赋能,持续提升“智慧质监”系统应用覆盖面,实现省级监督项目100%入库,省级监督检查记录100%覆盖;坚持灵活运用,定期通过微信、视频会议、无人机航拍等信息化手段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质量安全动态,推动实现精准监督。二是优化升级“智慧质监”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强化行业指导,优化行政处罚模块,实现行政处罚台账三级共享。开展专题调研,掌握当前我省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现状、需求及存在问题,形成“部省数据联动”等七项对策,推进市县交通质安机构的系统应用。将系统使用情况纳入处室考核范畴督查,推进系统应用做深做实。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备案号:闽ICP备05021787号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  电话:0591-87077660
制作维护: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