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17〕113号),并结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闽交政法函〔2023〕6号)等相关要求,我中心决定开展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时间
本次抽查范围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共78家),抽查比例为机构总数的30%共24家。具体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抽查方式
本次检查人员和抽查对象均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抽查工作采取系统核查、场地查看、资料抽查、现场询问及考核试验操作等方式进行。
三、抽查内容
本次抽查内容主要围绕以下3个方面开展:
(一)试验检测机构质量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环境等要素是否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
(二)承揽业务合法性、人员资格使用规范性和试验报告真实性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样品管理、实际操作、人员变更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有关要求
(一)被抽查机构应当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相关材料,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被抽查机构应针对检查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报送省交通质安中心,抽查结果按要求向社会公示。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各项廉政规定,秉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精神开展检查工作。
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
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张燕、李哲熙、宋建平,联系电话:0591-87077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