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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SJTZAZX-0101-2022-00204  文号:闽交质安〔2022〕210号
来源: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发布时间:2022-12-21

各设区市(区)交通质监站(大队、中心)、沿海各水运质安站(大队),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一)评价对象

  在福建省辖区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监理企业(包括甲级、乙级及专项资质的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

  (二)评价范围

  1.列入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监理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其中公路工程项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合同工期大于等于3个月的二级(含)以上项目。

  2.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准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二、信用评价采信材料

  信用评价采信的基础资料必须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单位在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违规行为并经发布的相关文件等。以下资料均可作为信用评价采信的基础资料:

  (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的文件;

  (二)项目法人的文件;

  (三)举报调查处理的相关文件;

  (四)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认定的相关文件;

  (五)其他文件。

  三、信用评价资料报送程序

  (一)公路建设项目监理

  1.由省交通质安中心监督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将本年度监理信用情况结果和相关数据,按照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规定的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上传至系统。

  2.各市级交通质安机构应督促监督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账号开通,完善系统内相关信息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对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扣分依据等相关资料通过系统报市级交通质安机构。

  3.各市级交通质安机构将由本地市及县级评价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评价结果,按照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规定的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上传至系统。

  (二)水运建设项目监理

  1.全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完成信用自评,填写附件2,将自评信息以书面形式报建设单位,并加盖企业公章。自评信息是指企业按照评价标准对从业项目进行自评扣分的详细情况。

  2.由省交通质安中心监督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将本年度的信用情况进行初评,负责填写附件4、6,并附上相关采信资料报送省交通质安中心。

  3.由市级交通质安机构监督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将本年度的信用情况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送市级交通质安机构,由市级交通质安机构审核汇总,填写附件3、4、5、6,并附上相关采信资料报送省交通质安中心。

  4.建设单位在将初评资料报送对应质安机构的同时,必须将初评结果抄送相关监理单位。

  上述附件均可从省交通质安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建设单位和市级质安机构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在建项目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确保高质量完成信用评价工作。不得有弄虚作假、隐瞒或包庇失信行为等现象。若有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建设单位和市级质安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信用数据规范性和完整性核查,加大评价信息采集力度,客观反映实际信用情况避免出现认识不到位、把关不严格、评价流于形式等问题。各市级质安机构要结合监督检查、行政处罚、通报文件等对有关监理企业作出信用扣分处理认真审核失信行为是否存在漏扣、失信行为认定是否与信用评价办法相符、监理合同段标价统计是否无误、企业名称是否准确等问题,做到台账清晰、扣分准确。

  (三)强化信息上报。各相关单位应密切关注交通运输部关于2022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的文件通知,各阶段时间节点和要求以交通运输部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1层省交通质安中心资质处;联系电话:0591-87077655;联系人:蒲叶辉、王晨男;电子邮箱:szzzb189@163.com。

  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

  2.福建省2022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表

  3.福建省2022年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4.福建省2022年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明细表

  5.福建省2022年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6.福建省2022年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明细表

                               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

  2022年12月21




附件下载
    闽交质安〔2022〕210号附件1.doc
闽交质安〔2022〕210号附件2.xls
闽交质安〔2022〕210号附件3-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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