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2017〕120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闽交政法〔2017〕19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监管,规范市场监理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我中心组织开展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专项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由我中心牵头组织,监理企业所在地以及抽查项目所在地市质监机构派员参加。检查企业和检查项目均采取双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我省现有乙级、丙级监理企业28家,随机抽取了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3家监理企业及其在建的3个监理工程项目作为检查对象。重点围绕监理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条件、工作开展和管理制度等情况,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询问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向监理企业进行了反馈,发出了抽查意见通知书,并由监理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从抽查情况看,3家监理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正常开展业务,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在仪器设备配备、岗位职责和人员配置上基本能够满足相应的监理工作需求。但也发现个别企业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注册人员不满足资质等级标准,工作程序不完善,企业对监理项目的管理与技术指导不到位等问题。
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监理企业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注册人员不满足资质等级要求。如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仅剩2名(公路工程丙级,要求不少于8名),不满足资质等级要求。
(二)监理企业对监理项目的管理与技术指导不到位。如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所承担的监理项目的监管检查资料未见相关检查记录、影像资料等。
(三)监理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如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的闽侯县竹岐乡罗洋至南洋洋头公路改建工程和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接的宦溪镇牛项线公路工程均存在监理计划审批程序不完整的情况。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的闽侯县竹岐乡罗洋至南洋洋头公路改建工程已于2020年7月13日下开工令,总监办至今还未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福州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的闽侯县道112线铁岭至中关段公路提级改造工程钢栈桥专项施工方案未审批,该工程于2018年9月开工,工期两年,至今仅完成约40%,进度严重滞后,监理措施不足,至2019年10月7日仅发出一份有关进度的监理指令文件。抽查的3个项目监理单位均未对施工单位的月度施工计划进行审批。
(四)内业资料不完善。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的闽侯县竹岐乡罗洋至南洋洋头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日志的内容过于简单,主要施工情况、监理主要工作、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未能详细记录,不能真实反映监理日常工作。监理日志记录人未签字,也未通过审核人签认。2020年7月25日监理日志中监理工作情况填写请假(请假人员:齐云慧 证书编号:JGJ0615517),总监办无法提供请假证明;缺少监理巡视记录。监理人员签字笔迹不一致,存在严重代签字的现象,如:《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申请批复单》《合同段监理实施细则报批表》《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申请批复单》等监理文件上的总监签字(该项目总监为黄河清),由其他人员代签,代签人员为林雅,此人无监理证书。 福州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的闽侯县道112线铁岭至中关段公路提级改造工程总监办下发的监理指令、通知单所整改反馈的资料不完整,如:2019年10月7日下发的(001)号指令中整改要求调整年度、季度、月份进度计划上报总监办审查审批,反馈中未附有整改要求的相关资料。2020年7月15日下发的(023)号监理通知单中要求制定专项修补方案上报总监办审批后严格按方案实施修补,反馈中未附有修补方案。个别监理日记记录中发现的问题未下发监理通知单。安全专监的监理日记未经审核人确认。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接的宦溪镇牛项线公路工程,未见安全监理日记,施工单位报的进场设备/构配件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张春林未填写监理意见,未对路基、路面施工进行试验段(首件)分析总结。
(五)对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问题管理不到位。福州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的闽侯县道112线铁岭至中关段公路提级改造工程,钢筋加工场的移动棚及梁场的龙门吊没有设置限位器、防撞保护墩,龙门吊吊钩保险装置已缺失。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接的宦溪镇牛项线公路工程,沿线的警示标牌、限速牌数量不足,部分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缝未设置传力杆,水泥混凝土防撞护栏基础预埋钢筋与设计不符,间距偏大(设计间距20cm,现场实测7个间距,总间距为183cm)。以上问题表明监理单位对现场质量安全问题未很好地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六)试验检测工作不够重视。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的闽侯县竹岐乡罗洋至南洋洋头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抽检试验检测外委工作未开展,对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外委未审批。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接的宦溪镇牛项线公路工程总监办未对施工单位外委的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进行审批,路基压实度抽检频率不足。
三、处理意见
鉴于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不满足现有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第37号),要求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收到文件5个工作日内应将公路工程丙级资质证书交回原许可机关,项目总监黄河清应及时到岗,行使总监职责补充完善资料的签认,对代签人员林雅清退出场。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落实整改。3家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在收到抽查意见通知书15日内,将整改情况反馈我中心,并抄送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整改工作不力的监理企业,我中心将开展“回头看”检查。
(二)开展全面自查。全省各监理企业对照上述抽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于9月15日前报送我中心及企业所在地市级交通质安机构,质安机构将适时开展抽查。
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