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宏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2017〕120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闽交政法〔2017〕19号)相关规定,我中心将于近期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专项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通过“双随机”抽查系统,抽取以下3家监理企业:福州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宏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2020年7-8月。
三、检查方式:采取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看监理项目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请各监理企业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发布,2019年第37号修订)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情况: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监理企业人员等是否满足资质等级要求。
(二)业绩情况:每家监理企业随机抽查1至2个监理项目,重点从监理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监理管理行为等方面全面开展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业绩情况。监理项目是否在资质范围内承揽,是否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行为等。
2、现场监理人员履约情况。包括监理人员的到岗情况、持证情况、从业登记情况、履职情况和信用情况等。
3、监理质量保证体系的设立及其运行情况。包括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行为,对现场质量控制情况,对公路水运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等。
4、监理工地试验室的设立和工作情况。包括试验检测设备是否检定合格,试验检测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检测数据是否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试验检测报告是否规范等。
5、监理档案资料情况。包括监理指令、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等质量安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
五、有关要求
(一)抽查工作应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
(二)各监理企业应做好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或阻扰检查,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监理企业所在地市级交通质监机构派1名人员随同检查。
(四)针对抽查指出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按整改要求将整改报告报送省交通质安中心。联系方式: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1层资质处,宋建平,0591-87077655。
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