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0〕年第5号)的要求,现将《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东2#泊位扩能工程T1-2#转运站等14个附属房建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印发你司。
附件:《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东2#泊位扩能工程T1-2#转运站等14个附属房建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编号:SYF201904)
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