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2017﹞120 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闽交政法〔2017〕19号)规定,我局决定于近期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双随机”及试验检测数据打假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随机抽取以下7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分别为:厦门捷航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厦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建设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检测中心站、福建路桥试验检测中心、福建省南平市恒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永安市恒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2019年8月底至10月底。
三、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询问及现场试验操作等方式进行。检查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等国家和行业有关试验检测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测场所:核查试验检测场所面积、环境条件及仪器设备配置与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一致性。
(二)人员资格:核查持证试验检测人员数量、专业与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一致性;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职称及工作经历是否符合规定。
(三)试验能力。根据资质等级证书参数,现场随机抽查持证人员试验操作完整性和规范性;提问考核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业务及质量管理知识。
(四)管理情况。核查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有关管理文件的落实情况;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2018年至2019年试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及签订的试验检测合同。
(二)试验检测机构所在地市级交通质监机构安排两名人员随同检查。
(三)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