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按照《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的要求,现将《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5号泊位工程及5号、6号、7号泊位护岸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呈报钧厅。
附件:《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5号泊位工程及5号、6号、7号泊位护岸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