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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做好强降雨防御并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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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区)交通质监站(局)、沿海各水运质监站,各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现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交建明电〔2019〕19号)及《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转发省防指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实作细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闽交建明电〔2019〕22号)转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根据气象预测,今年我省气候复杂多变,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对强降雨等极端天气的防范工作要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将防汛工作抓紧、抓细、抓扎实。各地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合作,针对洪水、地质灾害和台风等自然灾害风险,督促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加大雨季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好各项预警和防范措施。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对易受强降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区域的施工驻地和作业场所应进行重点排查,对人员驻地、大临设施、便道便桥、水上作业平台、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等应提前做好排险加固,对桥梁隧道、高边坡施工应加强监控量测,对高风险施工作业面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如遇险情,要迅速行动,及时组织力量做好人员避险工作,果断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在建公路水运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强化对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结合项目特点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统筹调配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联动整合,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形成协调高效、互相配合的项目应急体系。

四、加强值班值守。当前强降雨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一旦出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有效处置,出现灾情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9年6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84.doc
附件2: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办明电[2019]3号).pdf
附件3: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实作细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以此为准)70.doc
附件4:闽汛电〔2019〕5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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