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委),沿海各港口管理局:
根据部安委会《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的通知》(交安委〔2019〕5号)和省厅相关工作部署(省厅办公室办理单,安监〔2019〕59号),拟建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企业、地区和领域三张清单。请各单位认真梳理重大风险情况,于6月25日前按附件要求建立清单报省交通质监局,由我局汇总后报厅安监处。
联系人:余毅,电话:0591-87077695;传真0591-87077691;
电子邮箱:anjianchu888@163.com。
附件1:
部安委会《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的通知》(交安委〔2019〕5号)
附件2:
(1)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
(2)市交通局(委)/港口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
(3)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措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