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等有关规定,104国道罗源五里至白塔段公路机电工程项目已完成交工验收前工程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我局对你司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将《104国道罗源五里
至白塔段公路机电工程交工前质量核验意见》印发你司。
附件:《104国道罗源五里至白塔段公路机电工程交工前质量核验意见》
福建省交通质监局
2019年4月16日